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敲定 高考最多加10分

m.folksfolks.com 2013-05-01 10:43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已经敲定,和去年保持一致,最高可加10分。

市招办昨日介绍了我省高招照顾录取政策,即俗称的“加分政策”。如果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本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的热点信息栏刊登有全文,以下是解读。

“身份加分”分三档

所谓“身份加分”,也叫固定加分,指的是两类考生,一类是竞赛获奖者,另一类是名副其实的利用身份加分,例如华侨子女,烈士子女等。

身份加分分三档,一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例如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二是加5分,例如参加体育比赛,三是加10分,如奥赛获奖者。

据以往经验,有三大要点是考生咨询最多的:一,少数民族只有在民族聚居地才能获得10分加分,如果只是居住在散居地(如厦门,鼓浪屿除外),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10分加分,按此要求,户籍在鼓浪屿的少数民族考生也能享受此政策;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加10分,请注意,考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归侨的,或是考生是华侨,都不能享受加分。

少数民族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如果线上生源不足,也可享受最高80分的降分(相当于加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