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州离奇命案:男子醉酒倒在小区行道被车碾死

m.folksfolks.com 2013-05-06 21:00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侦破:

寻找黑色东风轿车

经调查,死者名叫郭某达(男,46岁,仓山人),现住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3期5座某单元。案发当晚,郭某达同朋友外出喝酒后,由朋友陪护回到马榕小区门口。据目击群众介绍,郭某达在独自返家途中,又因醉酒及体力不支倒在小区内道路边。

侦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死者生前并未与人结怨,近期也未发现与人争执或纠纷的情况。随即,民警又迅速调取了马榕小区内多处监控进行比对分析,结合其他辅助证据,初步判断该案并非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案。

于是,查找肇事车辆就成了关键问题。根据监控视频,民警发现4月17日晚21时许在案发地点掉头的一部车辆有重大嫌疑,但由于光线昏暗,难以看清车牌及是否有碾压的情况。民警通过对车型外观以及车灯的仔细比对分析,判断该车型与东风纳智捷SUV汽车的外观基本吻合。

民警迅速对该小区进出的车辆进行摸排,发现该小区住户陈某名下有一部车牌尾数为353的黑色纳智捷汽车,并且陈某的妻子李某于案发当晚21时许曾驾驶该车辆离开小区。

真相:

醉汉倒地被车辆碾压致死

民警迅速通知李某到案接受调查,可李某只承认在案发当晚其开车经过马榕小区马榕幼儿园附近的“T”型道路掉头,却矢口否认有肇事行为,声称是与老公吵架后出门散心。

随后,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一份痕迹检验报告让李某当场傻了眼,李某驾驶的东风纳智捷SUV汽车的车轮印迹与死者腹部的痕迹完全吻合。

自知难以圆谎的李某终于供认出案发当晚因未看清路面状况倒车时,车辆右前轮碾压到醉酒躺地的被害人郭某达,发现肇事的李某因害怕承担责任,竟不顾被害人的死活,匆忙驾车逃离现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通过进一步的现场勘验调查,民警又查明了死者后脑的损伤系由于醉酒后重心失衡倒地撞击所致(位置距离死亡地点约十余米)。因小区内通道不属于《交通法》所规定的道路范畴,所以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系过失致人死亡。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