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2014年福建高招新政公布 同时将启动“异地高考”政策

m.folksfolks.com 2013-05-15 06:47  何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每年3月招生录取

按规定,今后每年3月开始招生录取,4月底结束。省内有关应用型本科专业(含本专科高校联办专业)全部招生计划,省内所有高职院校不低于2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由省考试院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单独切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工作由考试院提供考生成绩,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择优录取。要求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加试专业技能,择优录取。

改革2 异地高考不对家长设限

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据了解,福建省明年正式实行的“异地高考”政策不对家长“设限”,仅对考生本人的高中学籍和学习经历有规定,没有对家庭居住、家长务工方面的要求。这也意味着,明年起,异地考生可在闽圆高考梦。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