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评选第七届百花文艺奖 9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
m.folksfolks.com 2013-07-01 13:27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省将启动第七届百花文艺奖评选。有意参选者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间申报作品,逾期不再受理。 凡在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播映、上演和展出,由福建省文艺生产单位和文艺工作者(含驻闽部队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文艺纪录片)、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等文艺作品,均可申请参评。 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作品整体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单独参评。与省外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省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参评作品应是文艺创作产品。编著、译著、文艺评论(此三类均可参加省社科成果评奖),以及歌舞晚会、电视综艺栏目、舞台美术类作品等不予参评。 个人作品集及多人作品集不予参评,但其中的单件作品可以参评。已调离本省的作者,其作品创作时间在调离之前的,可以参评;省外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以我省为素材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评。 有意参选者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设三个受理点,分别是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负责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文艺纪录片)、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音乐、舞蹈类作品的申报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83号。 福建省美术馆,负责美术、摄影、书法类作品的申报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福建省文学院,负责文学类作品的申报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1号。 同一位作者申报作品(包括与他人合作)不超过2件。 福建省百花文艺奖是我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性文艺大奖,本届评选设荣誉奖及一、二、三等奖,由省委、省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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