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八条措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3-07-23 06: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分享到:

我省八条措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包括放宽落户条件,推进集体土地有序流转,为转移人口提供社保、住房、教育、就业等便利

东南网7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实习生 林佳佳) 我省日前出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以提高城镇化质量。这些措施包括放宽落户条件、推进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保障房覆盖面、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推动更高质量就业等。

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实行无门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化流转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持有居住证的本省农业转移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可在居住地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5年以前,各设区市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推进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工程,扩建新建小区、旧城改造等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

为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要着力改善异地务工人员居住环境,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