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营改增试点扩围首日运行平稳

m.folksfolks.com 2013-08-02 08:17  周琳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王永珍 通讯员 叶生成) 1日8时,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出第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各地反馈情况看,营改增试点扩围纳税人均可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正式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这表明我省营改增试点扩围顺利实施,首日运行平稳。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是指自昨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重点将广播、电影、电视等相关节目(作品)的制作、发行、放映、播映活动,纳入试点,适用6%税率。

据悉,上半年,我省营改增减税效应日益凸显,纳税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1.42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相比,试点纳税人减税5.4亿元,减税面达97.44%;非试点纳税人因营改增新增抵扣直接减税6.01亿元。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