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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A级以上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

m.folksfolks.com 2013-08-14 22:1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社会组织建设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底,全省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18603个,比上年增长9.5%,其中社会团体1229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168个,基金会137个。

重点培育非营利类社会组织

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行业、支柱行业和潜力行业,有重点地培育和扶持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行业协会商会,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商会准入、组建、发展、运作和退出机制。

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专家荟萃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学术研究,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技进步。

拓宽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发展面向社会公众,具有社会性、保障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一批志愿服务组织,建立覆盖全社会、与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发挥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化解矛盾、公益捐赠等方面的作用。

重点培育和发展公益服务、文化、体育、家政、娱乐等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居民多种需求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3A级以上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

记者了解到,到2015年我省将全面完成全省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等级评估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评对象收取费用。201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3A级以上195家,其中5A级21家、4A级80家、3A级94家。

  •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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