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m.folksfolks.com 2013-08-21 08:10 方炜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强化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流转市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推进商品林可持续经营、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基层和设施建设、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和设施林业建设等10方面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集体林地已落实家庭承包的,要保持稳定不变,对采取联户承包的集体林,要将林地面积份额量化到户,完善合作经营管理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鼓励林权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县(区)林业投资公司成立林木收储中心,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林木收储中心和林业担保机构为林农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 意见提出,建立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机制,补偿标准随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而提高,从201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各地要按照生态优先、顺应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立体开发森林资源,增加林农收入。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市、县(区)财政也应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加大力度扶持设施林业,加强花卉、苗木、毛竹、经济林等生产设施建设,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 相关报道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 东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实习生 林佳佳)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加强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流转市场等10个方面进行部署。 加强林权管理。稳定和落实产权。对集体林地已落实家庭承包的,要保持稳定不变;对采取联户承包的集体林,要将林地面积份额量化到户,完善合作经营管理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集体林,要实行民主管理。加强林权登记、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对林权重、错、漏登记发证的应依法纠正。在2015年底前建成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12]湖南长沙“民告官”变多 政府机关胜诉率超九成
- [ 07-29]陕西长安发生受伤果子狸 动物保护部门带回治疗
- [ 07-22]福建林权发证率近99% 林权到户率96.3%
- [ 07-18]中国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出台 林业资源变资本
- [ 06-21]三邻居山场记上同一本证引纠纷 法院庭外巧化解
- [ 06-09]福州:新龙舟结“亲家” 就跟“拜把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