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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群众体育”在行动

2013-08-29 09:50:44 杨李超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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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形成制度性保证

201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提出了“三纳入”的要求。就在各省市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并向县市级推进“三纳入”的时候,我省的村一级已开始了“纳入”。

在南安市内厝村,村里人连过个生日都要搞场篮球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不仅被纳入村里的发展规划,村支书还主抓了拥有20张球台的青少年乒乓球健身基地项目,使基地成为村里孩子们暑假锻炼嬉戏的好去处。

顶层设计,促进了体育部门服务职能的进一步提升。在县市一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各自职能,32个部门齐抓共管,不少市县实现了“多纳入”,许多有利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方式,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出炉。

比如,省政府实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就将慢线系统(即绿道)建设列为重要工作;省体育局与省文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意见》,拓展了乡镇文化站的体育功能,赋予农村文化协管员体育职责。

2012年,我省群体工作实现了多项“全覆盖”——农村体育健身工程5年来完成14433个,实现100%的建制村全覆盖;建设县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84个,实现了县级全覆盖;县域登山健身步道去年完工84条,也实现了县域全覆盖。此外,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785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新建242个,今年上半年还建设了10个可拆卸式游泳池……

目前,我省人均拥有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加27.12%,已接近国家提出的“到2015年人均体育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的目标。全省体育组织达2900多个,20人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达4万余处,据不完全统计,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人数达2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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