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09-05 07:18:13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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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一)实施新一轮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从2014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实施新一轮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设施种养的优质高产新品种,突出企业在种业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研结合联合攻关,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争取到2015年,有1—2个种子企业上市;继续扶持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应用于生产。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省级种子种苗生产基地,重点扶持杂交水稻制种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制种基地县制种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等传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提纯复壮,加大高优新品种引进、繁育和推广,扶持地方特色畜禽、水产、海洋生物育种及健康养殖基地建设。 (二)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加快航天育种中心、欧中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省农科院中以示范农场、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加大对台湾地区以及以色列、荷兰等种业发达国家的良种引进、繁育与推广的扶持力度,加强科研院校与农业央企共建种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福建农林大学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共建中国种苗研究院,提高种子种苗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三)加强科研院校与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共建产业创新联盟、农科教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实行科研项目绩效现场评价考核管理,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带项目、带技术投身生产一线从事科研活动,鼓励科研成果、创新品种折股参与投资和分红。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制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进修轮训制度,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年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取得实效。进一步开展全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继续招聘一定数量的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五)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设施农业成套装备技术研发,加快设施农业装备制造业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现代装备支撑,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促进先进适用装备和设施栽培农艺技术的有机配套,着重提高水稻耕、种、收和烘干等环节的机械化水平。重点扶持若干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规模的设施农业装备制造企业。 (六)推广无土基质栽培,加强栽培基质技术引进与研发,推进基质本地化生产。克服设施园艺连作障碍,摆脱自然条件的制约,发展反季节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争取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组织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推进连片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开展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不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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