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男子流窜闽粤两省专偷财政局办公室 获刑八年

m.folksfolks.com 2013-09-22 21: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专门偷财政局办公室,流窜两省作案的窃贼最终落网。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000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038元。

黄某原本打算做生意,但却苦于没本钱,就有了打算盗窃财政局的念头。有点反侦查意识的黄某又担心被抓,所以作案前准备了假发、手套、口罩、眼镜来进行伪装,以避开监控拍录和警方侦查。

自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5月28日,黄某事前踩点,观察地形,而后准备作案工具,包括螺丝刀和定制“T”字型撬盗专用工具等,并选择在凌晨的时段进行作案,先后在广东新丰、仁化、福建长乐、福清、漳州等多家财政局的办公楼实施盗窃,在一晚上有时连撬十多间办公室。

作案后,黄某把所穿衣服、手机卡等作案工具都扔掉,以避开公安机关的跟踪侦查。2012年6月22日,黄某在漳州某财政局最后一次作案时被保安发现而落网。 经查,黄某于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四年,2007年因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1年12月22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盗窃数额达182378元,属于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