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思明组代表首次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m.folksfolks.com 2013-10-10 16:10 黄楷书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9月30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王琼珍、刘丽、纪菁、苏国强报告了自己两年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履职情况。 这是《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自2012年12月24日公布实施以来,厦门市人大思明组代表首次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市人大代表王琼珍说:“作为人大代表,就要对人民负责。要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在今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我提出《关于修改“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建设新型养老院的建议》,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被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和专题询问议题,还有小学校门口设置交通监控、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问题等两个有关民生工作的建议,都得到了政府的重视。” 市人大代表苏国强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本人也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密切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在履职投入的时间与其他代表相比还有提高的空间。今后,本人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各种活动,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选民、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决不辜负群众的信任和期望。” 在听取了4名市人大代表分别作的履职情况报告后,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良作小结讲话。他说,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即区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是落实《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原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有利于宣传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履职事迹,提升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有利于赢得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信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 最后,林文良指出,要以这次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作述职报告为新起点,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职提出的新要求,自觉密切保持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关注民生,更加认真履职,更多主动融入,努力为推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规划的实施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据介绍,厦门市人大思明组实有市人大代表72名。按照规定的要求,从代表任职的第二年起,每位代表届内都要向原选举单位至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每次安排18名代表作述职报告,其中口头报告4名,书面报告14名。身为领导干部的市人大代表也不能例外,所有代表的履职情况都将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化,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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