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建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全程引入心理干预

m.folksfolks.com 2013-10-17 15: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心理专家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面谈

东南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林芳 陈明耀)近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少年庭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成雯与少年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杜强(化名)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通过沟通交流,让心理专家对杜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意识到自己犯罪的真正根源,缓解他们判决前的紧张焦虑心理,能够较为平静地接受审判。

杜强和黎某(未满14周岁)将两名小学生骗至小巷,强行抢走被害人身上的505元人民币,两人分了赃款。很快,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就将其抓获归案。杜强情绪波动较大,不停哭泣。于是,庭审前少年庭的法官就邀请了心理咨询师来为杜强做心理辅导。

在庭审前让心理专家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面谈,是建瓯法院启动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全程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的其中一个环节。除了庭审前的面谈,心理咨询师还将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出庭,通过观察未成年被告人的言谈举止,了解其当前心理状态,适时予以心理疏导。之后,心理咨询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分析未成年被告人行为个性、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并结合社区、当地司法所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等多方意见,形成心理评估报告。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