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出台十大措施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

m.folksfolks.com 2013-11-06 06:44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我省出台十大措施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

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考虑本省优秀企业

本报讯(记者谢丹吴静)我省将着力打造“海西建筑航母”企业,确定50家左右重点骨干施工企业作为省重点扶持对象。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将通过项目带动本省企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等优先考虑本省优秀企业。

今后,本省“高、大、精、尖”项目、标志性建筑、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港航、电力、设备安装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保证本省企业有参与投标的机会,优先考虑由本省优秀企业单独或通过联合体承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省建材产品;扶持本省企业优先承接政府采购BT、BOT、EPC等投资方式的建设项目。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不得设置各类条件排斥本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承接业务。

在实施积极财税扶持政策方面,施工企业可享受省政府已出台的民营工业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对施工企业兼并重组,在办理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以及工商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级收入部分予以减免。施工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施工企业,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对境内施工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据省住建厅介绍,2012年我省建筑业产值已达440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83亿元,比增24.4%,预计全年突破5000亿元;建筑业外向度高,位居全国前列,吸纳180多万从业人员。建筑业为增加就业尤其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