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省旅游局19日印发《关于委托实施旅行社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委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旅游局负责旅行社行政许可。这意味着,新开旅行社只要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即可,无须再统一到省旅游局提交申请。 此次简政放权后,省旅游局负责对受委托的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各旅游局将设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受理旅行社的申请、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辖区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等情况在媒体上公告。 另悉,明年起,省旅游局还委托各设区市旅游局审验出境游名表(赴台游名表审验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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