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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3-11-28 08:04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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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尤权主持 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十四项报告和说明

东南网11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张广敏、张健、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志南、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刚刚闭幕的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人大实际,把会议精神贯彻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中去,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做好年终岁首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有力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福建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兰万安作关于《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绳华作关于《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作关于《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征兵办主任林双先作关于《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乙熙作关于该修正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水利厅厅长魏克良作关于《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吴南翔作关于《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刘鑫作关于上述条例(草案)和规定(修订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张志南作关于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和关于我省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黄琪玉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作关于2013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修德作关于该议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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