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置39个工作部门
2013-11-29 20: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 徐家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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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设置39个工作部门 此次改革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9个,其中,除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外,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省监察厅与省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7个。 组成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挂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公安厅(加挂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牌子)、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加挂省预防腐败局牌子)、省民政厅(加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加挂省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加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省版权局牌子)、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挂省民防局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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