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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开展“雷霆治爆”行动 50万基金奖励举报人

2013-12-06 13: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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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原辅材料销售需实名登记

据介绍,福建公安部门将大力打击整治,让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坚持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全力破案攻坚,让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源头深挖方面,将把查清涉案非法制造民爆物品的技术、原材料、设备及民爆物品来源,作为查结涉爆案件的重要标准,做到“四不放过”,即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

同时,还将严格管控原辅材料,将逐一摸排、清查硝酸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逐项逐单查明销售流向,督促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等措施;将联合经贸、农资部门全面澄清辖区硝酸铵类复合肥生产厂家、种类等情况,对各类产品抗爆性能进行抽样送检,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加强对硝酸铵类复合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设立了5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

为鼓励主动上缴非法爆炸物品,福建省公安厅厅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全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并主动交出非法爆炸物品和相关工具设备、原材料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非法私藏爆炸物品、拒不上缴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动员所有力量进行查缴,并对非法私藏者予以严惩。

同时,为鼓励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已经设立了5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部门将逐一组织核查,凡经核实的一律予以重奖快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也将分别安排专款,用于兑现奖励。

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方式:电话0591-87093291;腾讯微博@“福建警方”、@“机警阿太”;举报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也将同步接受群众举报;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都将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具体举报号码由各地向社会公布。

警方提醒:

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元旦、春节越来越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始大量进货,许多群众可能有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雷霆治爆”行动将着力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尽量消除潜在的安全威胁。从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的角度,我们建议广大群众尽量不要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如果一定要燃放,我们提醒大家牢记“三件事”:

(一)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正规烟花爆竹的成品质量有保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稳定性差,燃放时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二)一定要科学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拖、拉、摔、摩擦烟花爆竹都有可能引起爆燃,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冒险用公共交通工具、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载运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也一定要远离火源、热源,注意防潮。

(三)一定要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凑近观看,要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最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和指导。

关于全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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