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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大给力生态县建设

2013-12-11 20:39  罗德洪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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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杭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标志着该县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生态县建设过程中,上杭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生态县建设顺利进行,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规划引领生态县创建

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并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的基础条件。2012年6月,上杭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上杭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议案》。在此之前,为提高审议质量,上杭县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开展了初审调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各有关部门、乡镇的建议和意见。2012年6月29日,上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初审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议案,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批准《上杭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了2013年创建省级生态县、2014年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并从上杭实际出发,提出了产业生态体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人居与文化体系等重点建设任务和对策措施,规划了生态村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恢复、生态工业、农业、旅游建设、生态人居与生态文化建设、“一江两河”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九大类共40个、概算总投资约33.01亿元的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有力的项目支撑,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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