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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57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013-12-17 22:40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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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第一批(2012版项目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57个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自2013年12月15日起执行,省级各医疗机构及驻榕部队医院执行此标准。

据了解,为促进医疗新技术推广运用,提升我省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日前,福建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核定了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第一批(2012版项目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涉及神经外科、放射治疗和物理治疗等16个系统,共57个医疗服务项目。

据介绍,本次出台的新项目均为2012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已增补的,临床急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些新增项目价格的出台,解决了我省医疗服务新技术、新手段的收费问题,将有效促进我省相关学科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此外,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规定,福建省物价局还制定公布了碳酸氢钠等52个品种、96个补充剂型规格的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要求从2013年12月25日起开始执行。

据介绍, 此次定价虽不是以降价为初衷,但主要目的是防止和遏制部分企业通过变换药品剂型、规格或包装以逃避价格监管,在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的同时,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政府限价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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