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建调整部分急救项目收费 救护车费35元/次

2013-12-17 22:43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调整了部分急救项目收费,调整后的急救项目收费标准,省级医疗机构从12月15日起执行,其它医疗机构由各设区市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据介绍, 鉴于近年来救护车等急救项目运行成本不断上涨,为合理补偿运行成本费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进一步促进我省急救事业的发展。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对我省部分急救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适度的调整(《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急救项目收费问题的函》),其中救护车费从原25元/次的标准调整为35元/次。另外,医护人员出诊费等相关急救项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