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纪委通报第四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3-12-26 07: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省纪委通报第四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问题

东南网12月26日讯(福建日报严顺龙 闵继轩) 24日,省纪委通报了第四批各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问题。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一是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局长林旺生私设“小金库”、公款娱乐宴请等问题。芗城区纪委对林旺生予以党纪立案调查,责令林旺生退缴违纪款项;二是建宁县拘留所所长刘会兴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等问题。建宁县纪委给予刘会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费用;三是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钟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长汀县纪委对钟文予以党纪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四是莆田市秀屿区下屿中学教务处主任林玉洪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秀屿区纪委给予林玉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礼金;五是福安市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陈惠平公车私用问题。福安市纪委给予陈惠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通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四风”不放,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已经纠治的要防反弹,深层次问题要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要不放过,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巩固,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