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回放
2014-01-08 08:57 严顺龙 郑璜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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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福建 【背景】十八大报告提出美丽中国的建设蓝图,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美丽福建建设,是在生态福建目标达成后的民生福祉工程。当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福建的迫切需要。 【建议】农工党、民盟、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加快建设美丽福建》的提案。提案建议,要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持续落实森林福建的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等创建工程,加强生态市(县)、绿色社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把学习“长汀经验”常态化,加强水环境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城市空气、卫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福建;以有效的载体为依托推进美丽福建建设,抓紧完善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机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普及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建设;以旅游产业为载体,大力推广生态旅游观光活动。 【办理】该提案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和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5月至10月,副主席主持召开督办方案协商会,带队赴漳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督办调研。11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12月6日,负责督办的副省长和副主席召开重点提案“三结合”办理座谈会,落实提案建议。调研报告作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参阅。 【落实】省林业厅等相关承办单位持续推进造林绿化美化,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编制出台《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修订《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12元提高到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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