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建言:小城镇建设应“量体裁衣”
2014-01-11 20:43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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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聚集功能,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在今年福建省政协会议上,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就以此为主题,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我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提案认为,目前我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着不少,出现了一些盲目铺摊子、一哄而起的现象。小城镇规划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相当一部分小城镇在建设中随意性较强,处于低水平、浅层次、粗线条阶段,规划与布局指导小城镇发展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还有融资渠道单一,建设融资困难,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等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是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 因此,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在提案中分别从科学编制规划、提高管理水平,选择合理模式、促进持续发展,优化外部环境、建设生态城镇,挖掘地方优势、实施特色兴镇等五个方面对小城镇建设做了建议。 提案认为,要研究和编制小城镇规划与布局,主要是出于协调解决或避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粗放经营、生态恶化、重复建设、行政壁垒、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矛盾等问题的需要,是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引导调控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把小城镇建设的规划布局自觉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加强设区市级区域小城镇布局和县级区域小城镇体系的编制。编制前,最重要的是要给小城镇定好位,而后,才能“量体裁衣”。 设置区市级区域编制的小城镇体系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基本依据。两个区域的规划与布局,应做到“三化”:一是整体布局上,以城带乡一体化;二是发展路子上,以主带次组团化;三是具体规划上,突出重点龙头化。 同时,还应在充分考虑小城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应予继承和弘扬的优良传统(如民俗传统、加工传统、种植传统、养殖传统等等),赋予小城镇发展定位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必要的技术传承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要综合考虑居民从业现状、本地和周边能够整合和利用的资源,以及可以预期的发展目标、市场取向等因素,使小城镇的产业定位能够符合市场取向,促使小城镇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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