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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报告解读

2014-01-13 0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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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加大“两违”治理力度。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打造城镇景观走廊,塑造城市形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强村庄绿化美化。

优化城镇布局。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土地、财税、投融资等方面改革。

五、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水利交通、住房保障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探索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帮扶。

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水平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公租房,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保障房9.4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

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推进外贸转型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进一步稳定对外贸易。加大对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实施出口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厦门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支持厦门申报自由贸易园区。

深化闽台交流合作。率先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等ECFA后续协议,支持企业赴台投资,放宽投资准入门槛,推动高端产业融合发展和基础设施领域合作。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推动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落地,积极争取平潭实施自由港政策。

拓展闽港澳侨合作。推动与港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ECFA、CEPA双延伸联络协调工作机制,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相关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提升生态省建设水平。推动国家尽快出台支持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政策意见。加大“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持续优化空气质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开展对各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年度评价考核。推进厦门、南平低碳城市试点,鼓励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一批低碳园区、低碳社区。

八、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完善激活市场主体的体制机制。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进平潭、厦门商事制度改革试点。

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理清社区工作职责,精简社区工作台账。实施阳光减负专项行动,清理整顿针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对人口集聚度较高的大县、大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并支持建设相应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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