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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2014-01-13 10: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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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每天都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

即日起至2014年2月,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

三、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

四、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五、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6.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附有作者签章的扫描版版权声明(版权声明格式见文末“附件”)。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投稿方式

三大类别的作者均统一将作品以附件形式一式两份分别发送至北京网站和福建邮箱。

北京网址是:人民网(www.people.com.cn)、新华网(www.xinhuanet.com)、光明网(www.gmw.cn),以上三家网站只上传或投稿一家,不重复投稿。

福建邮箱是:cheny@fjsen.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投稿作品+作品类别(文字/音频/视频)+主创者姓名。文字类作品亦可以信函投递方式寄送至福建省文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1号省文联大楼312室,邮编:350025)。视频类投稿作者须另将作品上传至优酷网发布,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自己作品的优酷发布页链接地址。

七、公示推荐

1.福建省:

2014年3月-5月,东南网、百花文艺网、福建省文化厅网站、福建文艺网开辟专栏,刊发参评作品,并择优向全国推荐。

2.全国:

2014年4月,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

部分作品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

召开作品研讨会、组织文艺评论;

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最终确定入选推荐作品名单,2014年5月入选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八、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对全国最终确定入选的重点推荐60部作品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资助标准如下:

1.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

2.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

3.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我省将对入选的我省优秀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版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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