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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4-01-14 0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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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努力推进“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东南网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李珂)13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

徐谦回顾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他说,2013年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1项,通过8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5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39件、建议81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徐谦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加快启动立法程序,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重视加强生态立法工作,从法制上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制定森林防火条例,审议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审议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把我省机关效能建设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创新举措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做好法规修改完善工作,把修改法规放在与制定法规同等重要位置,全年修改法规3项,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用地审批、补偿、复垦等相关规定,修改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在促进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等方面新增相关规定,修改防震减灾条例,重点对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方面作了补充完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计划性、开门立法,对于社会普遍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通过人大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二、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2012年省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加快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常委会把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要求政府把第三方物流作为发展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听取审议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出台了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为推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省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出台了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八条措施。推进民生持续改善,在看病就医方面,继2010年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后,去年再次安排听取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和监管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在饮水安全方面,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审议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省政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资金投入、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在交通出行方面,听取审议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公交事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投入机制。推进文化发展繁荣,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要求省政府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投入、人才培养、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和创新涉台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环境,拓宽交流渠道,推进信息共享,着力解决涉台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700多件,接待来访6800多人次,通过交办督办和综合分析,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共13件,列入立法计划的共3件。加强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治理餐桌污染、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四、强化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履职学习培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完善了信访工作、公务出访、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

徐谦说,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推进“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深入分析我省作为改革发展先行区和试验田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突出改革亟须的立法项目,加强涉台涉侨、海洋经济、民营经济、社会事业、生态省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性立法,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改革进程相适应。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及时把我省改革开放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重大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启动法规清理工作。支持福州、厦门做好立法工作,发挥特区立法的试验先行作用。今年立法项目要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效益。在促进经济建设方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订旅游条例、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在促进社会建设方面,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人口计生条例、征兵工作条例;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水土保持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在促进闽台交流合作方面,制定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还将开展平潭开放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湿地保护、食品安全等立法调研,条件成熟的适时提请审议。进一步完善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二、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始终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点,盯住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的解决。今年监督工作要紧扣大局、紧贴民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林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检查社会保险法、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决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等。为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将采取以下措施: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分别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开展林业专项资金的收入来源、支出结构、分配方式、使用效益等监督,推动健全财政专项支出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对2013年听取审议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跟踪监督,调研评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加快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从今年开始,将常委会实施监督的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及其研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推动问题整改和提高监督质量。

三、紧紧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重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探索形成发挥代表作用的机制、增强代表工作活力等方面加以改进。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改进代表联系工作,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增加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数量,分别交由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各工作机构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有关代表。对于代表多次提出、所反映问题带有普遍性、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选择几件由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督办,以点带面,着力推动完善政策、强化举措、解决问题。

四、紧紧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信访工作、自身建设等调研,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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