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地市通报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01-15 14: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黄晓夏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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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4市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一、泉州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一是永春县下洋镇交警中队原指导员李栋良,为其女大办婚宴,摆设婚宴80桌,宴请790人次,收受礼金9215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并被责令退还礼金。二是安溪县墩坂中学原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林坤城,用公款购买月饼,私设“小金库”14.82万元,受到免职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校总务处主任肖来福、副主任林明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月饼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三是石狮市公安局宝盖镇派出所原教导员卢画映,私自驾驶警车前往厦门办理私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市公安局副局长邹毅斌、宝盖镇派出所所长许锋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三明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一是大田县法院建设镇人民法庭原庭长陈上美,私驾警车载家人前往永安办私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调查。二是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颜福义,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过节费、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收缴。三是建宁县拘留所原所长刘会兴,向管理对象黄某(曾被县拘留所拘留)索要吃请及KTV娱乐并殴打黄某,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四是清流县嵩溪中心小学原校长邓增富,多次安排公款吃喝,虚开接待发票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免职处理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没收违纪款项。五是宁化县安远村党支部书记黄永能、原村委会主任吴有亮,将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以及个人开支;黄永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有亮被依法免职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人违规报销款项被追缴。 三、龙岩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一是龙岩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桂荣,用公车前往黄山市参加女儿订婚仪式,被免职;市地税局局长叶金星、分管行政的副局长唐日平分别向省地税局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漳平市拱桥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勇,多次在娱乐城KTV挂单消费共计11483元,准备用公款冲抵,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全部费用。三是长汀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钟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宴请单位干部职工79人,收受礼金21900元,被党纪立案调查。四是永定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龙岩市鸿盾保安服务公司永定分公司经理许建国,私驾公车送孙女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五是上杭县茶地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程宇清,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被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单位,随行家属被责令退还补助款300元。 四、宁德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一是周宁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刘孙益,违反工作纪律,累计旷工达26天,受到行政降级和记大过处分。二是霞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黄彪,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追缴。三是寿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潘吾忠被党纪立案调查,超标车被收缴。四是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东侨分局违规购买发放物品,局长陈家秋被党纪立案调查。五是福安市卫生局驾驶员钟伏荣先后四次驾驶公车去钓鱼,并与妻子驾驶公车到三明看望孩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用;分管副局长郭强被诫勉谈话,办公室主任王春富被诫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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