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 别再让禁烟开不了罚单
2014-01-15 07:5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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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字楼、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电梯、超市,忽然飘来一股烟味,是不是很烦人?这样的烦心事引起了政协委员的注意,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别再让禁烟开不了罚单。 政协委员曹晖通过调查发现,虽然我省积极响应,拟将地方禁烟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各项工作也在坚持开展,但相比北上广等地,我省控烟工作还较为滞后。譬如,法律依据在哪里,禁烟场所有哪些,处罚标准是什么,禁烟机制怎么定,谁来执法,谁来监督等没有明确规定。爱卫监督人员现实中往往劝导为主,根本开不了罚单,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更不能强制执行,甚至有些规定是十几年前的,早已不合时宜。此外,禁烟的场所也缺乏细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的7个大类28个小类已不能概全,诸如写字楼、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电梯、超市、网吧等未被列入。 曹晖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执法主体、配合部门、权利职责、监管规范以及禁烟范围、场所、处罚标准,积极推进全国层面的禁烟立法,让控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立围绕卫生部门为主体,烟草、公安、工商、城管、新闻出版等部门为监管,爱卫会、禁烟协会为辅助的多层次禁烟组织,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尽快开展一线监管与巡查。同时,可以参考北京、上海等地,由省级副职分管领导全权负责控烟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员会定期督促。严格落实“四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灭烟盘、有专用的吸烟室、有禁烟监督员)、“四无”(桌上无烟具、地下无烟蒂、室内无烟民、房内无烟气)制度。并建议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为单位,签定禁烟承诺书,成立禁烟小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譬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将禁烟纳入考评体系,作为工作评价和评优的重要指标,让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禁烟、戒烟。企业可在员工守则中明确,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吸烟员工要接受处罚,对吸烟应聘(试用)者不予录用等。此外,假以执法监管部门明察暗访,爱卫会、禁烟协会协调规范,以保禁烟成效。他还提出处罚金额应大幅提高,增强威慑作用,并成立戒烟帮扶基金,鼓励吸烟者主动戒烟。 对于禁烟,另一位委员蓝瑜提出,应该尽快出台《福建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确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全面禁烟,不在公务场合公共办公场所敬烟、吸烟,公共场所应包括所有的会议室、餐厅、走廊、厕所等室内区域。 本报记者刘云鹏齐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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