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宁德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4-01-16 23: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王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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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记者今日获悉,日前,三明市、宁德市纪检部门就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三明:私驾警车肇事致人死亡 一、大田县法院建设镇人民法庭原庭长陈上美,私驾警车载家人前往永安办私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调查。 二、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颜福义,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过节费、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款项被收缴。 三、建宁县拘留所原所长刘会兴,向管理对象黄某(曾被县拘留所拘留)索要吃请及KTV娱乐并殴打黄某,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四、清流县嵩溪中心小学原校长邓增富,多次安排公款吃喝,虚开接待发票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免职处理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没收违纪款项。 五、宁化县安远村党支部书记黄永能、原村委会主任吴有亮,将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以及个人开支;黄永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有亮被依法免职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人违规报销款项被追缴。 宁德: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 一、周宁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刘孙益,未办理请假手续累计旷工达26天,其中请人制作指模,交由同事代签到16天。周宁县委对其作出组织处理,由主任科员降为科员,周宁县监察局给予刘孙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霞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黄彪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霞浦县纪委给予黄彪党内警告处分,追缴春节福利费、纪念品费用及余款共计50730元。 三、寿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问题。寿宁县纪委对该局局长潘吾忠进行党纪立案调查,收缴违规购置的超标车。 四、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东侨分局违规购买发放物品问题。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该局局长陈家秋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五、福安市卫生局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该局驾驶员钟伏荣先后四次私自驾驶市卫生局公务用车前往城阳镇铁湖村钓鱼,另一次携妻子前往三明看望孩子。福安市纪委对福安市卫生局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该局分管副局长郭强进行诫勉谈话;福安市效能办对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王春富进行诫勉教育;福安市卫生局给予钟伏荣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由其承担车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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