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01-27 09:22:50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分享到:
|
二、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2012年省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 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强经济运行调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加快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重点用于支持市县保障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批准省级超收追加支出方案,将超收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肯定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展良好,要求清醒认识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后劲不足、资源环境约束增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深入分析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研发投入比重、节能减排部分指标完成难度大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常委会把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要求政府把第三方物流作为发展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听取审议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扶持与规范并举、改革与创新齐抓,抓紧出台综合性政策措施。省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出台了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 为推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底线思维、红线管理,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盘活存量土地,注重节约集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用地效益。省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出台了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八条措施。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强调要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推进民生持续改善。围绕民生关切问题,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在看病就医方面,继2010年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后,去年再次安排听取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医改取得成效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和监管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省政府安排省级超收追加支出4.4亿元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制定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调整了20类400多个品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在饮水安全方面,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审议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省政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资金投入、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管好源头、控好沿线、把好出口,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在交通出行方面,听取审议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树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理念,明确公交事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乡村公交建设,保障公交司机合法权益,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三)推进文化发展繁荣。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要求省政府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投入、人才培养、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重视加强涉台文物、水下文物、中央苏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推动我省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听取审议关于推进和扩大闽台文教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用好用实中央赋予我省的先行先试政策,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深入民间,对接产业,着力提升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和创新涉台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我省各级法院积极构建以案件审判、司法互助、司法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涉台司法格局,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环境,拓宽交流渠道,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对台湾法律的研究,着力解决涉台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涉台案件,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追求司法公平正义为方向,积极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完善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升侦查监督能力,促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 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700多件,接待来访6800多人次,通过交办督办和综合分析,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省政府规章9件,福州市、厦门市政府规章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79件,依法进行审查。 |
相关阅读:
- [ 01-24]关于福建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01-23]关于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 01-22]苏树林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 [ 01-17]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01-17]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01-17]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 01-17]关于福建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的决议
- [ 01-17]关于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