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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01-27 09:22:50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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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共13件,列入立法计划的共3件。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组织好交办承办工作,认真开展办理情况视察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做好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的重新办理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落实办理责任,保证办理质量。加强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治理餐桌污染、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督促省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手建立以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为基础、补偿激励机制与赔偿约束机制并重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坚持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机制。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若干规定,要求组成人员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联系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问题。开展立法、监督工作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全年有省人大代表196人次参加了常委会的各项活动,代表们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对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帮助代表了解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为审议议案和报告创造条件。举办两期新任代表履职培训班,近300名代表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推动代表小组积极开展经常性活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四、强化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加强履职学习培训,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集中学习人大的组织、职权、议事规则以及立法、监督工作的必备知识。坚持学以致用,每次常委会会议都结合议程安排专题讲座。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对学习调研、出席会议、审议发言、工作作风等作出具体规范。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作风建设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刻剖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完善了信访工作、公务出访、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扎实推进“四下基层”活动,认真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效。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办班培训、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围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行专题研讨,为人大工作提供理论引导和支持。积极宣传人大工作成效和代表履职风采,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不够,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手段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代表和群众不够

密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履职能力需要不断提升,机关建设需要常抓不懈。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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