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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意见 加强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培训

2014-03-05 21:49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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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5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培训的意见》。意见明确,2014-2015年,我省将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分配中,加大对重点县转移资金的分配权重。在分配因素中,单独为每个重点县设置20-50万的补助因素。

根据意见,2014-2015年,我省将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县级(不含县级市和区)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安排重点县实训基地的建设补助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总量的40%。此外,结合当地产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同时,支持重点县培养技能人才,在 “技能大师工作室”、“福建技能大师”和“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评选名额上,按照“同等优先”原则,向重点县予以适当倾斜。

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分批将重点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或省级投资补助项目,指导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前期工作,督促跟踪建设用地、资金筹集落实,力争到2020年每个重点县全面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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