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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实施旅游行政处罚案件23起

2014-03-04 22:16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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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今日,福建省旅游局对外公布了2013年福建省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据统计,2013年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总数23起,其中警告4起、罚款19起,罚款总额15万余元。

2013年来,我省重点开展了“赴台游”、市场检查周、导游IC卡、旅游安全管理等检查治理工作。在检查治理工作中,共纠正景区讲解员不规范上岗行为23起,制止无导游证人员与摩的拉客71起,对43家旅游企业下发了整改约谈通知书,查处取缔2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网点和旅游业务咨询点;有163名导游人员因违规被扣分。同时,有11家旅游企业,8名无证导游人员,3名旅行社相关责任人,1名导游被处罚,罚没金额累计150796元,无一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省旅游质监所相关人士表示,2013年是《旅游法》实施的第一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行为。但在旅游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旅游执法力量薄弱、经费有限、旅行社服务网点采用备案制导致监管难等困难与问题,未来需要各级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继续深化《旅游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我省旅游市场总体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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