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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 将曝光恶劣案例

2014-03-13 1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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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3日讯 (记者李琰之 通讯员曾咏发) 记者13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为保障环境安全,福建省环保厅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做到“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燃煤发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3月属于枯水期,水位低、水量少,水体的自净能力较低,较易出现突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时期尤其要注重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保护工作。”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放、雨天或夜间停运污染处理设施偷排漏排、沿江沿溪和环境敏感区域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交通干道周边冒黑烟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期限治理并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严格依照“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企业违法排污现象有所遏制,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直排的企业少了,转而采取夜间偷排、假日偷排、雨天偷排的方式,企业应对环保检查的手段也越来越高超和隐蔽,治污设施‘开机欢迎、关机欢送’的现象很多。”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专项检查结束后,福建省环保厅将向媒体通报检查情况,公开曝光性质恶劣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典型违法案件,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效果,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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