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福建先行示范:开门见绿,为百姓打造宜居环境
2014-03-27 08:21: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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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靠山不“吃”山—— 顶层设计,打出生态与民生双赢好牌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顶层设计。 “钱往山区拨,人往沿海走;沿海兴产业,山区护生态。”2013年初,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我省出台《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四类开发区域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而这一办法,也让山区与沿海站在一条更加公平的起跑线上。 但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内的百姓,一样要致富,怎么办? 2002年,时任省长习近平对武平林改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支持,福建林改在全国率先走了一步。山林成为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高涨。近几年,通过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推行森林综合保险,降低林农经营风险、引导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 走进福安市溪柄镇山下村的生态公益林,错落摆放的蜂箱直映眼帘,蜂农们正忙着采收蜂蜜,清香阵阵。 这片依山的林子是村里的生态林,“砍不得、卖不动”,多年来林间空地一直闲置着。在当地农林部门的引导下,村民张春长率先发力,利用林间空地养蜂50多箱,迈开了增收路。 “当年养殖,当年便有收益。蜜源充沛时,一年有六七万元!”聊起致富经,张春长一脸幸福,“林下养蜂,不仅解决了种植生态林短期无收益问题,同时通过蜜蜂采花授粉,方圆两公里内的瓜果生长都将受益,可谓一举多得。” 闲地变热土。福安因地制宜,摸索多种林下种养模式,一改经济效益微弱之弊,让67万亩生态林焕发出生机。 2013年,《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和林下经济利用技术规程编制工作完成。省级财政从当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林下经济发展予以补助,市、县(区)财政同期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在利好政策鼓舞下,各地涌现出林药、林菌、林竹、林果、林花、林苗、林蜂、林禽、林脂等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模式,以短养长、立体经营,逐步实现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目标。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还形成了一批“森林人家”示范旅游路线。 山,还是那片山,但不砍树也能致富。林下经济风生水起,方兴未艾,打出了一张生态、民生双赢的好牌。 “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并不冲突。”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乡长钟立强向记者描述了霍口乡从一个养猪村到生态旅游村的转变。在这个森林覆盖率达81%的乡村,养殖业曾是当地村民收入主要来源,然而,由于严重污染水源,2012年,当地政府痛下决心,拆除800多个养猪场。依靠丰富的森林资源建立起食用菌、毛竹、油茶、中草药、苗木、茶叶等特色产业,同时,通过招商引资成立“农之歌畲山园”休闲农庄,发展集山地养殖、果蔬种植、淡水养殖、餐饮服务等为一体的休闲农业观光园。2013年,霍口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9%,乡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县第一。 2013年8月,针对山海发展不太平衡的问题,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多地处山区和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好,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环境效益?省委书记尤权强调,全力扶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绿色开发理念,提高项目引进门槛,把好项目环保关,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造林绿化等工作,把加快发展与生态建设统一起来。 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福建生态省建设,正开启新篇章。 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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