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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发布警情与防骗提示:现新版假冒110诈骗

2014-04-03 21:0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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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林梦颖)福建警方根据近期发案警情分析,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涉案账户”诈骗仍然是当前最突出的电信诈骗类型,其次是假网络购物诈骗、冒充亲友QQ诈骗、虚假购房退税诈骗、虚假代办信用卡诈骗。

其中以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涉案账户”诈骗类型中,近期以传真给当事人、或让当事人登陆指定网站查看贴着本人身份证照片的假通缉令方式诈骗案多发。

多数接到诈骗电话的当事人在看到贴着自已照片的“通缉令”后轻信对方就是办案人员,一时乱了分寸,害怕惹上官司,无心辨别真伪。在慌乱中听从对方的步步诱骗,或按其要求将所有的钱财都转到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或按其要求登陆指定网站(骗子事先设置的钓鱼网站)操作网银账户接受所谓“网上审查比对账户资金”(实为窃取当事人网银账户密钥后再网上转走账户内所有存款),或按其要求持银行卡到ATM柜员机听指令操作(实为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

警方提示:

1.骗子往往假冒某公安、检察、法院在114登记号码联系事主,并要求通过114查询验证其来电显示就是上述号码,以增加欺骗性。仅此不足以证明来电显示号码的真实性,因为当前的通信技术可将来电显示虚拟成各种号码。若遇到此种情况,千万不要轻信。

2.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中,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绝对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账户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警方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做笔录,也不会在未出示相关身份证明的情况下,要求公民提供银行卡账号等隐私资料,更不会通过电话方式要求公民登陆指定网站操作网银账户接受所谓“网上审查”。

3.任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办案都不会电话通知在家中的被通缉人上指定网站查看本人通缉令,或接收通缉令传真件,更不可能在电话中与被通缉人讨价还价通过汇款撤销通缉令问题。

4.目前任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都未设立“国家安全账号”等名目的银行账号,所以凡是要求将你的存款转存至指定“安全账号”、“国家安全监理账户”以便“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

5.当事人收到贴有本人照片通缉令传真件、或接受不明电话引导上指定网站看到贴有本人照片通缉令的,千万不要信以为真,更不要因此轻信发传真或打电话的“办案人员”。只要骗子通过电话以所谓“核对信息”方式套取、或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轻意在国政通网站查询对应身份照片,制成假通缉令行骗,大大增强诈骗道具的逼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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