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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发布警情与防骗提示:现新版假冒110诈骗

2014-04-03 21:0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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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林梦颖)福建警方根据近期发案警情分析,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涉案账户”诈骗仍然是当前最突出的电信诈骗类型,其次是假网络购物诈骗、冒充亲友QQ诈骗、虚假购房退税诈骗、虚假代办信用卡诈骗。

其中以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审查涉案账户”诈骗类型中,近期以传真给当事人、或让当事人登陆指定网站查看贴着本人身份证照片的假通缉令方式诈骗案多发。

多数接到诈骗电话的当事人在看到贴着自已照片的“通缉令”后轻信对方就是办案人员,一时乱了分寸,害怕惹上官司,无心辨别真伪。在慌乱中听从对方的步步诱骗,或按其要求将所有的钱财都转到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或按其要求登陆指定网站(骗子事先设置的钓鱼网站)操作网银账户接受所谓“网上审查比对账户资金”(实为窃取当事人网银账户密钥后再网上转走账户内所有存款),或按其要求持银行卡到ATM柜员机听指令操作(实为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

警方提示:

1.骗子往往假冒某公安、检察、法院在114登记号码联系事主,并要求通过114查询验证其来电显示就是上述号码,以增加欺骗性。仅此不足以证明来电显示号码的真实性,因为当前的通信技术可将来电显示虚拟成各种号码。若遇到此种情况,千万不要轻信。

2.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中,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绝对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账户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警方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做笔录,也不会在未出示相关身份证明的情况下,要求公民提供银行卡账号等隐私资料,更不会通过电话方式要求公民登陆指定网站操作网银账户接受所谓“网上审查”。

3.任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办案都不会电话通知在家中的被通缉人上指定网站查看本人通缉令,或接收通缉令传真件,更不可能在电话中与被通缉人讨价还价通过汇款撤销通缉令问题。

4.目前任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都未设立“国家安全账号”等名目的银行账号,所以凡是要求将你的存款转存至指定“安全账号”、“国家安全监理账户”以便“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

5.当事人收到贴有本人照片通缉令传真件、或接受不明电话引导上指定网站看到贴有本人照片通缉令的,千万不要信以为真,更不要因此轻信发传真或打电话的“办案人员”。只要骗子通过电话以所谓“核对信息”方式套取、或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轻意在国政通网站查询对应身份照片,制成假通缉令行骗,大大增强诈骗道具的逼真性。

出现新版假冒110诈骗

近期发现新版假冒110诈骗手段。骗子通过电脑录音群呼电话播放录制语音:“110指挥中心提醒您,这是我局最后一次通知,您有一份刑事公文尚未领取,为保障个人权益,请迅速领取,否则我局将于今日强制执行。如需咨询警务人员,请按2,110报案中心”。

当事按2键后,电脑录音再次提示:“您好,您的报案过程都会全程录音,现在正在接通中,请稍候…”。接通后,犯罪嫌疑人以核对信息为由,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信息进行登记核对。之后再谎称个人信息泄漏涉案需审查账户进行诈骗。

警方提示:

1.“110”属于警方的接处警平台,只受理群众涉及公安职能范围内的求助、报警、举报、投诉。110指挥中心仅对近期内曾向公安机关报警的群众进行人工电话回访,主要是了解报警事项的处理情况,绝对不会拨打电话称你涉案并要求汇款。来电显示号码一般为“110”、“区号+110”或普通办公电话。

2.110指挥中心不会采取语音、短信等方式向群众发送通知,不会使用电脑录音方式向群众拨打电话,不会要求群众按键转接人工坐席,不会要求群众提供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3.如有涉骗疑问,请及时拨打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咨询求证。

福建省除福州市“110”的回访电话显示普通号码外,其他地方多数显示“区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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