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时40分至10时40分许,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5起轻微刑事案件。图为庭审现场。 东南网4月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李洁淼)今日上午9时40分许,曾于去年12月27日结伙在福州市台江区公共场所扒窃他人价值1830元财物、作案两起的嫌疑人陈某、皮某被押解到台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8分钟过后,他们就等来了法院的判决,因为盗窃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陈某、皮某均认罪服判,并表示不再上诉。 今日上午9时40分至10时40分许,台江区人民法院在科技法庭举行了一场“轻刑快审”示范观摩评议活动,30多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在一个小时里,科技法庭内集中审理了连同陈某、皮某盗窃一案在内的5起轻微刑事案件,都当场宣判,嫌疑人均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此时,距离这些案件立案还不到一周时间。据法官介绍,类似的轻微刑事案件原来适用简易程序与独任审理,平均20天才能判决下来。如今,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办结,正是得益于台江法院于2013年12月开始实行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台江法院对近几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做了调查分析,发现轻罪(简单)案件占60%,在以往的办案实践中,办案人员实行按号平均分案制。“这种方式看似公平合理,但由于案件难易程度不同,造成了简单案件不能迅速办结、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办精办细的情况。”台江区法院副院长丁香珠说,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台江法院在全省率先构建轻微行驶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使轻刑案与重型案快速分道,实现刑事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分类办理”。 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台江法院制定了《关于轻刑案件快速程序审理的若干规定》,对轻刑案件快速审理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建议刑期在有期徒刑两年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刑刑事案件,经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同意后适用快速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在立案后二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释明其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询问其是否同意适用快速程序审理。被告人同意适用快速程序的,并在送达起诉书当日即安排开庭审理,第一时间启动快审程序。 “快审程序让少量法官办理大部分轻微刑事案件,让其他法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丁香珠说,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大大缩短诉讼周期,最快4天可审结,也大大缓解了看守所的羁押负担;以前庭审和宣判要分两次开庭,现在当庭宣判,服判息诉率高,节约了司法成本。 据悉,该机制运行2个月来,台江区法院已审结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52件,当庭宣判率100%,息诉服判率98.7%,平均审理天数10天。这一工作也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及省公检法司领导的肯定,省里相关单位即将出台《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若干规定》,准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这一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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