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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 泉州莆田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2014-04-05 08:53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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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泉州市和莆田市列为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并原则同意《福建省泉州莆田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据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总体方案》明确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即: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健全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民营企业成长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乐园。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加快“二次创业”步伐,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集群化、高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民营经济产业体系,为促进全国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总体方案》包括十一个方面40项任务,其中主要任务有七个方面27项,配套改革任务有四个方面13项。

主要任务为:促进民营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产业;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包括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品牌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促进民营经济集聚发展,包括创新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发展机制、探索各类工业园区发展机制、构建民营企业梯队成长机制和开展产城融合改革试验;完善鼓励民间投资措施,包括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文化体育教育领域和医疗卫生社会福利领域;扩大民营经济对外开放,包括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建设海西现代服务专区、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试验,包括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合作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土地保障体制机制,包括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机制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配套改革任务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包括打响文化泉州、文化莆田品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和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包括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创新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创新外来人口管理体制和创新农村人口城镇化方式;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包括支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持“美丽莆田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和探索建立生态控制线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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