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日讯(福建日报 林起煌 陈精高) 汛期伊始,在大田县小湖溪,经常看到有人在清淤,河道又宽又畅。昔日漂浮着垃圾的河面,也变清了。这得益于该县全面实行流域河长负责制。 近年来,随着当地矿产开发和工业发展,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大量排放,破坏了流域内的水环境,水体受污,河道淤积,行洪能力降低。2009年,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辖区内两条主要河流——均溪河和文江河流域分别由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县长担任河长,县环保局长和水利局长分别担任副河长,相关的经贸、国土、城建等10多个部门也都有相应的职责。 推行河长制后,均溪、文江两条河流得到有效的整治和管护,两岸工矿企业的污水、废渣排放监管加强了,一批无证照、污染重的企业取缔了,河道上淤积的泥沙、垃圾清理了,河流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2013年,大田县完善河长制流域管理机制,所有河流均设河长。全县共确定176名河长,实行分段监控管理、分段考核问责;河长名单及联系电话在县电视台公布,强化社会监督力量,营造共同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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