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减轻基层组织负担”专题协商会召开
2014-04-11 0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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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根问症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省基层组织的日常事务有环境卫生、人口计生、安全维稳等11类60多项,同时还有征迁、经济普查等临时性和突发性任务,负担重主要体现为“7多1少”,即摊派多、台账多、花钱多、矛盾多、加班多、要求多和报酬少,长期超职责运行、超权限运作、超负荷运转。 “负担在基层,根源在上层。”专题协商会上,多位组长都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 调研组介绍,虽然中央和省委都明文规定部门工作进村居实行准入制,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配套措施,缺乏操作性。同时,基层组织队伍因人员少以及知识结构等原因,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面向社区、村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滞后,不能起到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作用。 长期以来,乡镇、街道一级党委政府及一些职能部门往往借助行政手段和管理权限,将来自上级的行政性事务分解到基层组织,把矛盾下放、把责任下卸。基层组织原本是村(居)民自治机构,由于人员、经费等问题,无法摆脱“隶属”观念,无法拒绝交办任务,实际上充当了“第六级政府”角色。 尽管面临众多问题,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了积极措施,在压缩会议、严禁随意收费、禁止村级公款接待等多个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减负政策受到基层组织普遍欢迎,基层干部群众呼声很大,期望也很高。”调研组表示,“十条规定”实施仅3个多月,要加大宣传阐释力度,强化贯彻落实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症下药、认真整改。 何以减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基层减负非一日之功。协商会上,各方纷纷建言献策。 “要出台政策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刘安娟委员结合自身工作说。 “基层组织负责人工作任务繁重、心理精神压力较大,要设法疏导缓解,换位思考,让他们安心工作、有尊严工作。”王国萍常委这样认为。 结合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分析研讨,10个调研组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数十条意见建议。省政协社法委整合各组报告,归纳提出了“从源头管理抓起,严格准入制度上移基层减负关口;集中解决当前基层组织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清理形式主义的工作模式;增强基层组织工作活力”等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将报送省委、省政府供决策参考。 大家一致认为,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关键从源头抓起、关键在贯彻落实。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张立先表示,为农村减负是农业部门的工作重点,下一步要抓紧编制村级组织承担工作的具体目录,对延伸到村的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项目;继续推动乡镇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农业生产,加强督促检查,查处违规、督促整改。 省民政厅厅长黄序和认为,要加强省直部门协调联动,主动与党委、政府、政协沟通合作,着手实际问题。下一步,民政厅准备在厦门海沧区、晋江市启动基层组织减负示范点,带动全省减负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成各方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 同时,省政府将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省纪委监察厅将认真督促检查此项工作,确保减负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协将协助抓好协商成果转化,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大家表示,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持之以恒推进我省基层组织减轻负担、增添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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