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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养老机构责任险,在探索中前行

2014-04-11 08: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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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养老机构责任险,给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安上了稳定器。图为在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老人们正在悠闲地聊天、晒太阳。

去年12月,永安市民政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签订永安市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协议。

(资料图片)

东南网4月1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薛希惠 赵锦飞 通讯员 叶长健/文 陈莉莉/图)

阅读提示:养老机构责任险作为机构养老的一种补充制度,主要针对在养老院拥有床位的老人,由政府和养老机构共同承担保费,如果老年人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或身故的,依法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这一制度不仅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还降低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的能力,增强社会互助。去年6月,三明市在我省率先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

去年6月,三明市在我省率先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截至今年3月,113家机构投保,共1107名老人,累计缴纳保费20.63万元。

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引导养老服务行业逐步建立完善、合理的风险分担规避机制,三明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碰到了一些问题。

养老机构责任险,给养老机构吃了“定心丸”

廖华瑞是三明市老年公寓的负责人。三明市老年公寓是一民办养老机构,今年新接纳了20多名老人,目前新大楼装修正在进行中,将增加200多张床位。

廖华瑞的底气来自于养老机构责任险。“去年这里住了70名老人,大多数是失能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即使我们的护理服务再细致,稍微不注意就会出事。”廖华瑞说。去年,一名80岁痴呆老人晚饭后,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翻墙而去,我们苦寻无果,只好报警,还好当晚派出所民警在附近林子里找到老人。“幸亏老人没有出事,否则我们难脱责任,也赔不起。”廖华瑞说。

从事养老服务行业6年来,廖华瑞一直战战兢兢。他说:“风险像座大山压在我的胸口,特别是晚上接到电话,我神经紧绷,就怕养老院出事。为寻求保障,我尝试给老人购买保险,可由于年龄问题,保险机构不予受理。无奈,只能在家属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时,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注明免责条款。对此,我也心里没底,因为一旦闹到了法院,这样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为了规避风险,廖华瑞不得不挑选入住的老人,高危的老人只好婉言谢绝。虽然院里有200多张床位,可入住人数原来只有70人。要提高入住率还是要安全运行,一度让他很纠结。

去年12月,三明市老年公寓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廖华瑞花了6300元替70名老人购买了保险,其他一半由市财政补贴。通过保险转嫁养老机构的风险,为养老机构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其中死亡伤残责任限额12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养老机构是一个高风险服务行业,此举有利于保护老年人权益,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丁权说。

“这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解决了后顾之忧。”廖华瑞说,“今年我多收了20多名老人,大多数是失能老人,其中两三人还是此前我婉言谢绝的。”

记者采访了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明溪县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这些机构负责人都表示,该政策是他们翘首期盼的“及时雨”。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黄耀明说,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不仅实现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风险的责任分担,还可以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倒逼养老机构强化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三明市民政局也做出规定,当年保单项下赔款低于当年保费收入的60%时,次年保费优惠10%,以实施等级费率的做法促使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些养老机构投保意愿不强,不愿缴纳保费,造成保费筹集较难

养老机构责任险深得人心,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还是碰到了一些难题。

按照三明市出台的政策,保险费每人每年180元,公办养老机构由财政兜底,民办养老机构由当地财政和机构各出一半。廖华瑞说,6300元保费不是一笔大数目,但是三明老年公寓尚处于保本运营阶段,新大楼正在装修,这多少是一个负担。

永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叶长健说,一些知名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始也不愿意缴纳保费,经过一番动员,最后才同意。“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都处于亏本或者微利状态,他们不愿意出钱。”

三明市人保财险分公司非车险部经理林锋说,缴费筹集较难,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他们需要民政部门配合,才能收上款。目前,全市113家投保机构中,12家是民办养老机构,他们有时候去了三趟都收不到钱。

此外,一些公办养老机构投保意愿也不强,特别是占公办养老院七八成的乡镇敬老院。明溪县民政局救灾救助和福利慈善股股长李怀荣告诉记者,全县投保人数39人,投保机构10个,其中9个都是乡镇敬老院,供养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五保户。乡镇敬老院都有40张床位,通常只有三四名老人入住,这让乡镇敬老院普遍对养老机构责任险不热心。

而且,由于明溪县大多数乡镇的财政紧张,保费缴收困难。夏坊乡敬老院负责人谢芳宾说,院里有12名五保户,每名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每年供养费是5340元,省里下拨2100元,其余大多由乡财政负担。人少还好解决,一旦敬老院提高入住率后,乡财政肯定吃不消。

有鉴于此,三明市在保费筹集渠道上动脑筋,除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筹集保费外,还从当地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建宁、清流等县就是如此。“这就减轻了许多乡镇负担,也减少了改革阻力。”三明市民政局救灾福利科副科长夏慧秀说,“下一步我们打算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争取引入慈善资金,吸引社会组织参与。”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黄耀明说,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政府都应该一视同仁。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政府可通过帮助购买全部或是部分责任险的方式来推动他们的发展,这也是实行政府津贴制度的一种主要方式。

养老机构人数变化频繁,应合理设计制度,让老人应保尽保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三明市老年公寓给70名老人投保,要到今年12月才能续保。“养老院流动性很大,今年增加了20多个人,这些人怎么投保?”廖华瑞说。

三明市民政局救灾福利科科长马昌兴说,考虑到养老院发展需求,今年起,以上年度实际平均入住人数的1.1倍核定投保人数。这就意味着,三明市老年公寓去年投保人数为70名,今年核定投保人数为77名。

“即使如此,还有10多名老人没有保障。万一这些老人发生意外,如何理赔?”廖华瑞说。

上海等地是以床位数来核定投保人数,但是三明市大多数养老机构入住率不是很高,难以跟上实际变化。“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如何从制度上进行合理设计,让所有老人应保尽保,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马昌兴说。

对于所有养老机构关注的理赔问题,林锋认为简单的理赔案例由保险公司、养老机构和民政局来共同认定责任,复杂的案例则要请专业机构来认定。“目前,还没有一例理赔案例,我们也在摸索。”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主要保障机构,如何认定责任,由谁认定责任,如何理赔,如何设计赔付方式、赔付具体标准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这些我们都不清楚,需要制定统一的指导意见。”三明市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也是所有养老机构的共同疑惑。

黄耀明指出,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已积累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主要的做法是强调政府责任,关键在于政府推进这一举措的顶层制度设计要合理、有成效并可持续。目前,国内的保险意识还比较薄弱,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税收等方式,循序渐进推进整个养老责任险的普及。此外,保险监管部门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原则,合理设计保险产品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养老机构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记者点评>>>

开弓没有回头箭

□赵锦飞

目前,除了期盼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外,完善养老机构责任险制度是许多养老机构的共同心声。原因无他,因为养老行业是一个集高龄、高危人群活动于一体的高风险服务行业。

引入养老机构责任险,可有效化解行业风险。保险机构凭借其对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能培养、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提高其管控风险的能力。而引入保险机制尤其是通过专业核赔技术,可以使事故处理更科学、更高效,减少当事各方的纠纷和摩擦,缓解社会矛盾,这些正是养老机构迫切需要的。

目前,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纷纷试水养老机构责任险。我省于去年6月率先在三明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成绩有目共睹,但还面临着保费筹集难、公办养老机构投保意愿不强和制度设计有待完善等问题。

让养老与保险“联姻”,这是好事,好事就不要怕多磨。我们应该知难而上,多琢磨,多借鉴,完善养老机构责任险。

首先,应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给予保费补贴,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自愿参加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的参保意识。其次,合理设计保险产品。要合理设计保险产品条款,科学厘定费率,这样才能有章可循,也有利于保险产品推广。最后,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的设施及管理质量标准,保险公司可派专业人员深入养老机构考察,拟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可通过实施等级费率与经验费率等做法,激励养老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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