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提速:山绿了,人富了吗
2014-04-15 07:3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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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绿得长远? 创业者说—— 林权抵押真正实现“不砍树也能富”,绿色考核让青山绿水变优势 “不砍树也能富”“既要生态美,也要百姓富”这些口号昭示着理想,可理想变成现实总要屡经沧桑。 河田镇红中村的刘静美原来是以砍树贩木为生,二三十年的光景,在他手上卖掉的林木也有四五万立方米。在长汀掀起的水土治理热潮中,如今他也放下斧头拿起锄头,从2009年起承包了家乡红中村4470亩荒山,改行种树。儿子在深圳开了家公司,前后资助了老爸580万元。老刘自己开了6公里路、建了9座桥,种下满满746490株杉木,平均每亩167株。虽然政府有每亩80元补贴、又帮他把沙石路改成水泥路,可老刘手头也已紧得“攥不出一滴水”。 正当老刘一筹莫展时,长汀今年初推出了林权证抵押贷款政策,县财政出资3000万作为林权抵押担保,并与农行合作成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按照至少1∶5的比例为投资营林的个人与公司解决资金难题。至今全县林权贷款已有16起、累计7175万元。老刘就拿到了200万元。“现在平均每天每棵树给我增值0.2元,40年后这片林子至少可以成材8万立方米。” 制度一破题,“死资产”变成“活效益”。至今长汀个体与公司造林面积累计超过30万亩,占总造林面积的86%以上。“群众为主体”不再是一句空话。 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还要改变观念。同样是靠近县城的古城镇梁坑村,为治理水土流失需要搬迁。群众不仅没反对新村改造,还主动张罗着搞起了生态旅游——“镇里给了10万元无息贷款,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成立理事会公司,拆改空心房、破房、整理宅基地、制定补偿标准、确定新位置,都让理事会来办。我们就负责统一规划、设计、建材、请施工队。”村支书曾广义想的这招,如今成了当地的“经典”之一。 “把使用青山绿水资源的权利,和群众一起共享。”这正在成为长汀在绿了之后中诞生的新观念。作为汀江源头的新桥镇,在县里新制定的考核条例中,不再有发展工业内容,而是把大气、水质、水保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反过来,这倒也成了镇里“特殊优势资源”。他们也在和一家旅游公司合作发展生态旅游。镇里一方面请专门的单位把6.8公里河道沿岸的每棵树、每株花都折算成资本,另一方面也把两岸凡涉及农民的滩涂、菜地也一并入股其中,改造为漂流景点。结果群众比政府积极性还高,还没等补偿就开始了动手拆除。 2013年4月,长汀成为全省首个国家命名的水保生态文明县;8月,再被水利部列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县,也是全省唯一的试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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