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推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5月1日起可就近办护照
2014-04-29 06: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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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2 出入境增20个办证窗口 张东鸣介绍,我省将在全省各城区公安分局(除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窗口所在的区公安分局外)或政府市民办事中心、年受理出国(境)申请量达1万人次以上的县(市、区)增设出入境受理服务点。首批设立20个出入境受理服务点;6月30日前再设立8个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首批20个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设在:福州市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厦门市公安局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分局,厦门居民申请出国(境)证件五缘湾服务处,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派出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南安市公安局水头、诗山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分局,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南日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白沙派出所,建瓯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瓯市公安局东游派出所。 第二批8个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拟设在:福州市晋安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泉州市公安局洛江、泉港分局,武夷山市公安局景区派出所,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霍童派出所,福安市公安局赛岐派出所,福鼎市公安局太姥山派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措施3 超生儿落户受阻可申请 办理身份证从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 案例: 福州全职太太王女士最近为了儿子上户口的事很揪心,2004年4月,她生了女儿。4年后她又怀孕生了个儿子,因为儿子是计划外的孩子,居委会没有发给她准生证,她几次到派出所去给儿子落户都遭到拒绝。眼看着儿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她心急如焚。而新措施实施后,她为儿子落户若遭到拒绝,就有办法解决了。 解读: 新措施实施后,王女士要怎么给儿子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该怎么办理? 张东鸣:父母可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便民利民新举措》如果派出所以计生政策为由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由上级公安机关督促办理或直接办理。 此外,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便民利民新举措》,为进一步方便急需用证群众,办证时限由法定60天缩短至20个工作日。 全省地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出生落户问题投诉电话: 省厅:0591-87093291;福州:0591-87840457;厦门:0592-2034304;漳州:0596-2622269;泉州:0595-22180578;莆田:0594-2772030;三明:0598-8262345;南平:0599-8862161;龙岩:0597-3222091;宁德:0593-2972035;平潭:0591-2431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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