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晋江将如何领跑
2014-04-16 08: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16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党的十八大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部署,晋江市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起步早、工作基础扎实。我省将大力支持晋江先行先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推进户籍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发展权益常住人口全覆盖,努力消除外来人口本地化、进城农村人口市民化中的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和文化障碍,按管理服务人口实际规模,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高效、产业健康发展、城市环境优美的现代新城,为探索工业发达地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道路提供经验和示范。”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晋江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时如是表示。 推动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健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政治权利与居住证相挂钩机制。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新农合参保机制。探索建立新农合省内异地双向转移接续、“钱随人走”保费补贴跨区域转移办法,允许申领居住证满两年的外来人口选择在晋江参保,享有与本地居民同样待遇。 建立就业和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与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相结合的就业机制。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职业指导、职业教育、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推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推进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健全保障房准入、使用、退出机制,落实“直接落户、就近入学、低额计税”等安置房转购鼓励措施,探索外来人口同等享受购房按揭贷款及适当放宽公租房套型面积标准和申请条件的具体办法,提高住房保障供给能力。 保障外来人口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体规划、均衡布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大力推广“集团式办学”“小片区管理”模式,促进教育资源区域均等化、外来人口教育待遇无差异。 完善提升人才保障体系。深化省定人才强市试点,修订优秀人才认定标准及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认定、成长培育、创业服务等政策体系和配套环境。完善人才分类津补贴政策,对落户晋江的五类高层次紧缺人才予以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 |
相关阅读:
- [ 03-04]福建: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村镇保护调查
- [ 02-25]访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 [ 01-24]南平光泽成为新型城镇化试点 探索山区县绿色发展
- [ 01-15]省人大代表献策新型城镇化建设 在省域层面尽快划定大城市边界
- [ 01-06]福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 建100公里绿道与慢行系统
- [ 12-31]福建向乡镇派驻责任规划师 首批5名规划师走马上任
- [ 12-30]福建:解决好“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
- [ 11-12]连城县人大专题调研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