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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4-04-30 08: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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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黄兴华)28日,南平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建瓯市瓯宁街道副科级干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迁办副主任张道旺违规操办酒席,并收受礼金1.1万元,被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建瓯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迁办副主任职务。浦城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罗祠军违规公车私用,被党内警告处分。顺昌县国投公司总经理邹吉福违规公车私用,被行政警告处分。松溪县旧县乡派出所所长吴为华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2万元,被效能告诫,责令退还企业2万元摊派款,向企业主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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