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标准

2014-05-07 07:0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刘云鹏)省民政厅的消息,从今年起,福建省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提高。

据悉,今年起,福建将听力语言重度残疾人、多重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困难救助金补助范围。同时,全省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据介绍,各地可综合考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重度残疾人生活的特殊需求、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

救助范围调整后,已享受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将在低保金中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部分;如果未享受低保,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准100%-130%的,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对象,按当地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