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若干意见》解读之六:持续拓展生态优势 全民共享绿色福利
2014-05-09 0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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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拓展生态优势 全民共享绿色福利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之六 东南网5月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加强森林抚育,持续推进城市、村镇、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江河干支流及水库周围等区域的造林绿化,优化树种、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就是要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抓造林改善环境,抓改革增添活力,抓制度保护资源,抓产业促进增收”的要求,着力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打造绿色宜居美丽福建。 “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森林覆盖率已经从63.1%提升到65.95%,但仍存在森林分布不均的情况。因此,我省的造林绿化不能松懈,同时要加快让森林进城、上路、下乡、入村,为百姓打造出开门见绿的宜居环境。 绿色向山下延伸。今年,我省造林绿化美化130万亩的任务中,“四绿”工程建设有65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屏障造林绿化,以及100个示范“绿色村庄”建设、1万亩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3.4万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和8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 该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造林绿化美化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和山地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措施,重点推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三沿一环”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 坚持将造林绿化与景观改造结合起来,重点推进“四绿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和省级“绿色村庄”示范建设,提倡珍贵树种造林,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积极创建森林城市。 坚持把造林绿化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倡珍贵树种造林,推广营林机械化,大力实施设施林业,探索发展碳汇林业。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的资源培育方针,加快推进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和以抚育间伐为主要措施的森林经营,加快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林木良种基地等建设。 提升森林质量,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这位负责人表示,据专家测算,目前全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沿海防护林);全省森林每年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全省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7.8%。但我省目前森林蓄积量每亩只有6.68立方米,森林经营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提高森林的生态价值。 首先,持续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大力提倡造林方式由炼山向不炼山转变、林木主伐由皆伐逐步向择伐转变,积极开展丘陵山地茶果园和墓地生态治理,启动实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加大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力度,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其次,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编制《福建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建立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举报制度,探索建立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快编制出台《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开展全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严格落实省级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主动做好重点、民生等项目使用林地服务,依法科学管理林地,努力提高林地管护与科学利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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