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州一老伯轻信身份信息被冒用 18万积蓄被骗走

2014-05-16 19:25:32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晋刑综 晋检)15日上午,福州退休的章老伯轻信了骗子的伪装来电,被老套的“电话恶意欠费”骗局蒙蔽,竟将家中所有的积蓄总共18.3万元,全部转账到骗子指定的账户上。接到老伯报警后,晋安警方已立案展开调查。

15日上午,61岁的章老伯接到一个显示为“10000”的来电,一名自称电信客户人员的女子告诉章老伯,他家中电话欠费数万元,并“好心提醒”老伯,有可能是他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还主动帮章老伯将电话转接到公安部门。

一名自称 “江警官”的男子告诉章依伯,他的身份信息已经被人冒用,而且在深圳开了户,并涉嫌洗钱犯罪。章老伯吓坏了,他在没有认真核实的情况下,竟然按照“江警官”的电话引导,将所有的积蓄总共18.3万元汇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内。

收到银行的转账提示短信后,章依伯这才恍然大悟,发觉自己受骗上当,随即向晋安警方报案。目前,警方已着手立案侦查。

晋安警方提醒市民,特别是老人,如果在家中接到类似“10000”、“110”、“10086”等客服号码,大家要多个心眼,小心对方是骗子伪装来电。如果对方提出汇款、转账等涉及钱款的要求,那说明对方一定是骗子,切勿因受对方威胁、恐吓导致惊慌失措,从而上当受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